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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诊疗行为 确保医疗安全

来源:未知日期:2014-04-20 14:58 责任编辑:李俊秀
摘要:----医院定期实施院级病例讨论 为深化医院学术氛围,提高医务人员学术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规范全院医师诊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济南远大中医脑康医院医务部在原有病例讨论基础上,新制定补充相关文件,以保证病例讨论人员参与更广

   ----医院定期实施院级病例讨论

  为深化医院学术氛围,提高医务人员学术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规范全院医师诊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济南远大中医脑康医院医务部在原有病例讨论基础上,新制定补充相关文件,以保证病例讨论人员参与更广泛、病例更有针对性、代表性。

  院级病例讨论由医务部牵头部署,组织负责人为各临床科室主任或其授权的具有高级职称医务人员。组织负责人负责主持病例讨论和讨论意见汇总分析,执行反馈审批意见。医务部负责安排院级病例讨论日程,审核、发布病例讨论相关材料和结果反馈。

  医院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制订病例讨论实施细则,保证病例讨论按流程执行,同时负责病例讨论结果应用的指挥、协调、督促、考评等工作。

  病例讨论每月举行一次,由各临床科室轮流主持,医务部提前排好次序,确定各月轮值科室,并通过院内办公网发布。病例讨论参加人员包括:轮值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病例主管医生、病例主管护士、办公护士、全院除值班以外的在班医师等。医院领导、参与行政查房的各职能科室主任为病例讨论特邀参加人员。

  讨论病例由轮值临床科室提供,医务部负责审查。临床科室死亡的病例和涉及医疗纠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病例必须上报讨论。轮值科室上报病例时,原则上选择本专业病例,优先选择死亡病例、出现纠纷病例、危重病例、复杂病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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